2014年,抵達倫敦不久就患上玫瑰斑疹,過了好幾週,診所醫師並無法診斷那是玫瑰斑疹,給了我一種止癢的藥膏。每晚,都全身發癢的睡不著。
不久後,在路上被單車騎士搶奪手機,被扒了三次錢包。接著染上感冒。以往感冒在兩週內會痊癒,當時拖上了兩個月。聖誕期間,抱病在暖氣時有時無的情形下,面對著晝短夜長的冬日憂鬱,寫博士申請書。
日子挪移到春天,跑去參觀華樂斯博物館,對面有個小公園開滿櫻花,第一次覺得倫敦很美。那個時候,認識一些英國朋友,開始有「倫敦腔」,那個時候還不喝酒,大家每次出去,我點可樂雪碧。
開始用寫日記。因為這段時期,有史以來感受到,有這麼多話要說。修幾堂課。英文並不怎麼樣,所以在Seminar上面是少少的說話,或者是不說話。
還有許多在此無法言說的事實。
那時,我才明白長路漫漫。
我很常一個人去海德公園,還有比較遠的里奇蒙公園。
夏天,我得了皮膚的過敏症,以前從來沒有過,整個右手掌都腫了起來。過了不久,發現患了自律神經失調,以及前庭神經發炎。瞞著家人吃安眠藥。睡不著的時候都在想什麼?只記得當時想要快點結束所有的一切,只要回到可以平靜的時刻。
有天在房裡暈倒,好友們叫了救護車,救護人員下班時間到了沒有送我到醫院,是放在一個沒有診療儀器的診所。搭了計程車到UCL旁邊的醫院,醫生跟我的朋友說,「她這個狀況有點嚴重,妳知道她持續多久嗎?」朋友語塞。那一年,覺得自己被打斷再接上的骨頭,顯得堅硬了。再那之後便飛奔起來。 還有有很多事不記得了。記得的事,都是別人問起我倫敦,我會提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