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能夠自給自足,而不需要他人的愛來滿足自己使自己開心,反而他人的愛(即使我也愛著這個人)會讓我覺得疲憊,這時愛還成立嗎?「如果真正愛著這個人,是不會感到疲憊的」。這句如影隨形在社會中出現的話,我並無法認同。真正愛著這個人,也會感到疲憊的。有人說妳尚未遇到妳真正愛的人。但如果沒有「必須」要遇見,對於「遇見妳真正愛的人,妳就不會疲憊」的前提,本身是不成立的。
這樣說好了。我認為家中毫無所缺,我感到非常舒適以及完滿。那麼,今天有人買了傢俱說:「這個東西真的很不錯,可以放在妳家。」但我的家已不缺什麼,多了一樣我不需要的傢俱,只會加重我打掃的程序。總結來說,目前這個時刻,能夠使自己活得非常快樂,對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