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開美髮店的大門,幾分鐘後來了一位金髮的大姐,沉著聲問我怎麼剪,說是剪短,她說你及腰長髮一次剪短不可惜嗎?不可惜。
她喀嚓的把頭髮剪短到肩上,說頭髮要留著嗎?我說不留,她沒多問地開始剪,我木偶般被她擺佈,那是在倫敦的事。事隔兩年,回想起她唰唰毫無猶豫的落刀,我仿佛記得那時的決心。
長髮總浪費我的時間,再是飄逸也沒用。
回臺北後天氣入秋了,沒有夏日照得人像地鼠躲進洞裡一樣的炎熱,但是我要再回去的英國城市,僅有12度,終年不出太陽連短袖都穿不了。飛機就要飛了,我還覺得台灣是我的家。
還覺得再也不留長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