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伊波特的『醫療簡史』一書,提到,醫學分為三大理論:
- 體液理論:天譴、附身、中邪、身體的韻律(例如:中醫氣脈流動)
- 病菌理論:病毒、細菌傳染
- 基因理論:家族遺傳、帶原
我認為本書最有趣的部分在於,早期黑死病、霍亂、瘧疾、愛滋病、流感、梅毒、肺結核、腦膜炎等疾病發生時,人們將這些疾病,聯想到來自上天的責罰。但是直到現今,「天譴論」,逐漸以醫療層面上肉眼可見的病菌理論(病毒、細菌傳染)以及基因理論(家族遺傳)取代。
而不同社群的醫療觀,是由不同文化對於人類身體的「態度」來支持的。舉例來說,「解剖」或者「不解剖」人體,在早期是個充滿爭議性的話題。在古代中國、印度、回教族群中,並不支持人體解剖。
而希臘化時代埃及的亞歷山大城,則是公開解剖過人體來研究人體構造。19世紀時,醫師們認為「你就算花二十年從早到晚在病人旁邊記下值得注意的是,也不過是一堆教人困惑的症狀,只是一串不連貫的現象。但是,一但把屍體切開,一切都豁然開朗。」
對於解剖學院的成立,解剖學家提出的種種對於解剖人體的優勢,卻也造成盜墓者與解剖學家、解剖學院的「共謀」。說是共謀,是過於強烈的詞彙,但我們可透過醫療史發現,在英國英國愛丁堡,有人以謀殺手段,製造賣給解剖學家的屍體,供他們解剖。而此時人們開始對於屍體成為消費品而有疑慮,對於盜墓者的恐懼,也增加人們對於器官捐贈的疑慮。
直到近代,19世紀開始確立醫療疾病的順序:確立症狀、紀錄病例、了解疾病本質、提出診斷、開立處方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醫療疾病開始出現一連串具體的診治流程後。在二次大戰以後,哈佛、耶魯的醫學院開始招收女性。1996年,英國醫學院入學的新生中,女性第一次超過半數。
在1945年,抗生素盤尼西林的出現,獲得了諾貝爾生醫獎。1950年,可體松、碳酸鋰上市,1960年有抗高血壓劑、抗凝血劑、抗心律不整、抗組織胺、抗癲先、類固醇的發明。在20世紀,藥品的發明呈現爆炸性的成長。
但醫學倫理長久以來的問題,並未因為各種新藥的產生,而稍加減緩。當人們發現自己其實具備「巨大的」能力來利用藥物解決各種疾病問題,換心、器官移植也成為了可能。1960年代之後,人們開始需要解決倫理與法律的問題,例如:死者的器官可以合法買賣嗎?死亡的人都能同意捐贈器官嗎?人什麼時候才算真的死了,可以摘除器官?完全仰賴呼吸器活著的人,可以摘除器官嗎?這些在醫療上長久縈繞而籠罩的問題,直到今日,我們依然需要思索。
最近正在發展醫療人文的研究面相,以上整理書中內容,並附上我對於整本書閱讀後的想法。歡迎具有醫療背景的讀者們多多批評、指教!